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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遇到歆欣之前,我從不覺得填充玩偶對我的生活會有什麼影響,因為我跟這種女孩子喜歡的玩具完全沒關係,我的最愛是科技性的小玩意。
 
大學時我主修資管,畢業後理所當然成了個programer,一直覺得程式語言的0與1比較簡單,外面波濤洶湧的人事太複雜,閒來無事就喜歡待在家,看看電視上上網,有什麼好玩的線上遊戲就參一腳,這種生活沒什麼不好。 我的大學同學兼死黨小志也是過差不多的生活,但他似乎比我對外面的世界有興趣,熱中於線上交友,還參加好幾次cosplay的活動認識新朋友與漂亮美眉,也不吝於將心得與我分享一番。 

小志說,他已經蒐集到好多好人卡,因為他總是充當漂亮美眉的情緒垃圾桶(他堅持那是資源回收桶,舊的壞心情經他開導勸說可以轉變成正面積極能量),甚至戀愛顧問(他說他蒐集到的故事可以編出好幾本心靈雞湯),但卻沒有正妹願意與他長伴左右,她們只愛更有趣的男人。所以當我和氣質美女歆欣偶遇進而相戀,他直覺這是天上掉下來的好事,並自動自發的當我的戀愛狗頭軍師,不願放過任何一個細節。 

歆欣是我的第二個女友。初戀情人在大學時代跟康輔社長交往而甩了我,我沒有怪她,她是個活潑熱情的外向女孩,康輔社長似乎比我更有社交魅力更風趣,她總是嫌我太無趣,不適合就沒有必要在一起,我想。喜歡一個人就是要喜歡他本來的樣子不是嗎?初戀情人在分手時還哭哭啼啼的說,我都不想為了她改變,她好失望,是她被推向分手的局面。 

「算妳厲害」,我那時心想。另結新歡卻找藉口將罪惡感推的一乾二淨。 從那時開始,我暗自發誓要找到一個我欣賞並且也欣賞我的女孩,這樣兩個人都不用辛苦的改變,可以開開心心做自己又在一起。 歆欣就是我心目中的完美女神。她氣質清新,不化妝就很漂亮,有點像桂綸美與戴佩妮的綜合體;她笑起來一口潔白的貝齒更是讓我傾倒,我最愛牙齒整齊笑容甜美的女生了,而且最怕齒露牙齦,那會讓我聯想到惡犬生氣準備咬人的樣子;她的個性很溫和,從不會要求我東要求我西,我窩在家看24和prison break,她也會很有興趣的陪我賴在沙發上一起欣賞。不像我的初戀情人,總是手叉腰站在電視機旁,質問我DVD和她何者重要,說話的起始句總是:「為什麼你不....」,「你為什麼老是.....」。 

我也不會要求歆欣什麼。清秀就是她的特色,不需要多做打扮;個性隨和又體貼,沒有什麼好改正的地方。我是個很容易滿足的平凡男人,豔光四射的孔雀女郎太刺眼,讓人無法消受;精明幹練的鳳凰也不是我的典型;事實上聰明或美豔的女子也不會愛上我,靈巧的白鴿讓我很快樂也沒有自尊危機,這樣很好。 

直到我在她家過夜,發現床上那個毛絨絨的東西佔據了我的地盤,我一股不滿的競爭心才一湧而上。 歆欣床上躺著一隻絨毛伯恩山犬玩偶(她說那是瑞士品牌的牧羊犬,巨大但溫馴),每晚伴著她入眠,已經到了沒有它睡不好的地步,當我在的時候,她甚至只抱它不抱我。有一天早上我比較早醒來,看看她熟睡的模樣好可愛,便想抱抱她,我輕手輕腳的試把那隻毛狗抽走,沒想到她在睡夢中居然還記得皺起眉頭與我拔河,死命不鬆手,讓我好喪氣,那隻死狗居然比我重要?它甚至不是活的耶! 

我想起她第一次見到我身上的胸毛,有別於前女友一臉嫌惡,她睜大眼睛像發現新大陸一樣‧好奇的摸個不停。更妙的是,當她從背後抱著我熟睡時,手指竟還不自覺的輕撫我的胸毛,後來我才明白這是怎麼一回事:在我家過夜時,她把我的胸毛當成她的絨毛狗狗。 我下了一個前所未有的要求:「當我來過夜的時候,不要抱那隻毛狗。有它,就沒有我!」歆欣不明究理,以為是我嫌她幼稚,嘟嘴生了半天悶氣,弄得兩個人當天不歡而散。 我氣急敗壞加慷慨激昂的把對那隻玩具畜牲的不滿說給小志聽,小志笑個不停,他說女人常會有個東西抱著睡,那是沒安全感的表現,但是這麼依賴的應該不常見。我的女友不但極度依賴玩偶,還抱這麼大一隻,想必是非常沒有安全感.....。 

沒有安全感?我想起米蘭‧昆得拉的「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」,裡頭的女主角特麗莎就是一個典型,她睡覺時永遠抓著托馬斯的手,像溺水的人緊抓浮木一般。她怕失去托馬斯,不自覺在他身上施加重量是她表現愛的方法....。 想來想去,仍不明白歆欣為什麼只抱狗不抱我,我不是花心的托馬斯,沒有安全感的說法很難成立,想想很頭痛,乾脆腦袋先不管這檔事。週末例行約會的日子又來了,雖然這份口角尷尬仍未消除,我還是按了門鈴去了她家。心裡原本有些忐忑,當我看到她閨房的變化時,那份疑慮就消除了。 那隻巨犬玩偶被安安靜靜的放置在一旁的小沙發上,床上淨空,歆欣只是微笑的看著我,沒有多說什麼。 我怔了怔,突然覺得很感動,發覺之前的態度很像隻不理性的公狗,還理所當然的展示不成熟的地盤欲望。我溫柔的拉著歆欣的手,將她把抱近我胸膛,小聲的在她耳邊說:對不起,我只是希望妳能多抱抱我,妳只抱狗的時候,讓我覺得好失落.... 沒有女孩能抗拒男人甜蜜的肺腑之言,她也是。於是我們盡釋前嫌,快樂的開始電影加晚飯的約會。

當隔天醒來時,那隻毛狗又悄悄的回到床舖,只是它趴在床緣,而不是卡在我和女友中間。 我聳聳肩,笑了一笑。我一直不想為別人改變,也不是那個積極想改變對方的人,情況有改善就好,一直堅持己見而不願折衷妥協,這不是我的調調。 後來我偶而把狗偷走,把它放在我的下背墊墊底,或是拿來墊墊酸痛的小腿,享受一下欺負情敵的滋味。我當然沒把我的報復行動告訴小志,男人,只要自己知道自己幼稚就好,這種不太光彩的習性不用與人分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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